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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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202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202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完成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点任务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四五”规划、实现《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第一阶段发展目标、率先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奠基之年。上海教育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一手抓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教育事业发展,确保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聚焦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设,聚焦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部署,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教,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提升、内涵发展,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依法依规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上海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精准到区、精准到校、精准到人、精准到事,将“严防扩散、严防暴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落到实处。印发高等学校、中职校、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校外培训机构和老年大学等参照执行),指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分类做好在沪外国留学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教育部“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相关要求,印发疫情防控期间本市基础教育、中职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在线教学指导意见,稳妥做好在线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在线教育长效机制研究,推进信息技术赋能传统教育。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的心理防护工作。关注每一个学生的身心健康。有序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复学安排和学生实习实践。稳妥实施各类教育考试调整涉及的考务组织、节点衔接、应急处置和风险防控等工作。做好疫情防控背景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千方百计拓展就业渠道,推进在线招聘、在线就业指导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身体残疾、少数民族和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毕业生给予重点关心帮扶。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期间教育事业各项发展工作。
二、坚持“三全育人”,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精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国情教育、国防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一校一案制定与完善,增强德育工作的时代性、实效性。
3.实施思政课改革创新攻坚。实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行动计划。构建以新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课程群,指导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建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在大中小学建强“中国系列”思政课选修课,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制新时代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文件。研制高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文件,实施高校课程思政领航计划。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同城平台建设。
4.深化思政工作队伍建设。研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完善辅导员培训和专业化发展体系,探索辅导员“新三同”模式。启动上海市“崇明杯”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组织第九届长三角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开展新一轮上海市十佳百优班主任评选工作。做好第四期上海市班主任带头人工作室、第五期上海市中小学德育实训基地建设,启动新一轮工作室、基地主持人遴选。开展首届“学校德育教导能力提升活动”。
5.加强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研制出台大中小幼劳动教育指导文件。落实中学生每学年20课时的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打造“劳模(工匠)精神进校园”等品牌活动。启动上海校外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进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劳动教育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的规范化管理和项目建设。
6.深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出台《关于加强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加快大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开展第十届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大赛、第八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大奖赛。启动新一轮上海高校心理示范中心评选和建设。
7.推进家校协同育人。修订完善《上海市0-18岁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网络资源库,编制指导手册。启动首批社区家庭教育指导示范站点评估,做好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评审,推进“全国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三、贯彻全国和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8.完成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点任务。召开部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年度会商会议。与教育部协商建立下一阶段部市战略合作机制及共建重点,谋划实施部市共建合作新机制新模式,继续争取先行先试政策支持,为国家层面谋划教育发展路线图率先探路。
9.完成率先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任务。贯彻《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聚焦落实《上海市面向2020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确定的36条措施,对照上海教育“十三五”规划,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促攻坚,确保完成既定任务,达成预定目标。
10.健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运行机制。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健全市、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联动机制,加大基层教育改革发展经验成效宣传推广,扩大改革成效“溢出效应”,编制《中共上海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筹备成立上海市教育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大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
11.推进教育规划编制和院校设置工作。开展教育“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工作。编制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及专项规划。开展上海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体系试测工作。积极筹建高水平酒店管理学院。开展新型职业学院建设。
12.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发布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推进中考命题改革,做好教学指导和考试命题工作。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平稳推进落实本市艺体类专业的招生改革方案及相关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13.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教育协同发展。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及上海市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参与“长三角一体化生态绿色示范区”建设,探索政策协同与资源共享。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教育领域重点项目,研制长三角区域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体系,推进师资队伍培训培养、建设特色高校联盟与区域性职教集团、打造教育法治与政策研究平台等工作,探索推动学生跨地区实习。探索形成长三角网络课程开放共享运行机制。
14.推进教育基本建设。加快实施《市级教育“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重点推进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曹路新校区、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奉贤新校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浦东校区等涉及校舍达标建设项目。
四、着力体系构建与内涵发展,提升托幼服务水平
15.构建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发布《上海市托育服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托幼一体为主,以普惠为导向,继续推进“新增50个托育点”市政府实事项目,通过多种渠道增加普惠性托育资源。进一步规范托育服务市场。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不断扩大受益面。
16.提升学前教育内涵质量。编制学前教育“十四五”专项规划,发布《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相关配套文件。完成新建、改扩建30所幼儿园。指导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积极申报一级幼儿园和示范幼儿园,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优化、改进入园登记系统,做好2020年秋季幼儿登记入学工作。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基础教育更高质量发展
17.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出台本市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推进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建设,开展首批紧密型学区集团创建,形成一批紧密型学区集团创建共同体。推进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开展首轮共进计划终结评估,启动第二轮共进计划。推动新优质学校建设。推进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开展中期评估,健全学校可持续发展机制。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小而优”发展。开展义务教育“五项标准”评估总结,研究基于教育教学改革需求的新一轮办学标准。
18.推动高中教育特色发展。颁布实施《特色普通高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进特色高中创建工作。推动特色普通高中主办高中生论坛等主题活动辐射创建成果。颁布实施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实施意见。
19.推进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完成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各项任务。深化特殊教育各学段课程教学改革,研制加强融合教育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地民族班安全稳定管理机制,抓好内地民族班德育、教研活动。
20.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评价改革。研制上海市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意见,出台《上海市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做好高中非统编教材国家复审工作,实现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启用新教材。启动第三轮学校课程领导力行动研究和实践。研制项目化学习三年行动计划。研制2019年小学绿色指标评价报告,发布相关测评结果。完善《上海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指标》,开展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试点实验。修订区域教育环境质量评估指标,开展2020年各区基础教育环境质量评估工作。
21.优化教育管理服务。规范高中国际课程班建设,完善年检工作标准和程序。优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推进区域课程管理平台二期试点工作。完善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健全引入本市社会公益力量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机制。
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22.促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贯彻落实《上海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出台《上海市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布局调整指导意见》。强化职教集团化办学。推动上海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和实施办法。建设产教融合型实训中心。推进“1+X”证书制度改革。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和专业布局,提升中职教育精品化发展水平,夯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础。
23.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3个前沿科技产业、“大飞机、大船舶、大汽车”3个先进制造产业、“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学前教育”3个民生急需领域,根据行业企业需求分类优化人才培养模式、规模、结构,更加精准对接需求。制定《中高职贯通指导专业目录》,继续推动中高、中本、高本贯通,完善中职—专科—应用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纵向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制定《关于全面提升贯通培养人才质量的指导意见》《上海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意见》等。修订20个专业教学标准。推动学校完善人培方案、公共课和专业课课程标准、技能考核标准,形成上海职教标准框架。开发工业机器人等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共建移动学堂、企业大学,开发各类培训资源。
24.提升中职学生综合素养。开展劳模、大国工匠进中职等活动。开展“璀璨星光”第六届校园文化节活动。加强中职民族文化传承教育基地、大世界职业教育非遗传习基地建设。建设中职校创业创新基地。组织参加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备战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参加“星光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5.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推进上海一流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建设。加快建设一批新型职业院校和新专业。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改革,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鼓励高职院校建设产教研协同基地,开发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平台,建设实习实训平台,提升教师应用技术研发能力。推进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推进课程建设。
七、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
26.推进“双一流”建设。坚持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持续推进上海高校“双一流”建设,谋划新一轮学科建设总体规划(2021-2025年),推进新一轮重点学科建设,启动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计划(2014-2020年)绩效评价工作。加大力度深化部市共建合作机制,统筹支持驻沪高校加快“双一流”建设。持续推进高水平地方高校和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建设,积极谋划上海大学等7所高校新一轮建设方案。开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等5所高校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中期评估工作。推动落实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上海市政府三方共建上海中医药大学。推动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等高校和文化与旅游部共建工作。做好参加第五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相关工作。
27.服务支撑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指导高校参与科创中心“四梁八柱”建设,支持高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新型科研机构建设。指导相关高校优化科研布局,积极参与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等建设,承担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建设任务,围绕创新集聚区汇聚资源服务支撑科技创新集聚区建设,推进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支持高校深化产学研合作。继续深入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谋划新一轮协同创新支持计划(2021-2025年)。
28.提升本科教育质量。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一流本科建设。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双万计划”,支持高校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优化调整高校学科专业布局,推进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举办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比赛,完善“汇创青春”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孵化和展示平台。构建持续改进的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29.深化研究生教育内涵。开展上海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中期检查工作。发展与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相匹配的一流研究生教育。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指导高校接受教育部专业学位点的水平评估,做好产教融合、科教结合,探索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新路径。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工作。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点审核。开展新一轮硕士学位论文抽检。
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加强培训市场综合治理
30.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完善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兼职教师注册制,推进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课程教材、兼职教师库、志愿者服务等工作。全面完成老年教育社会学习点、居村委学习点、养教结合点“十三五”建设任务。深化上海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建设。推进上海市民终身学习人文行走工作。承办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开展上海市第十六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上海市民诗歌节、上海市民诵读节等活动。召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IL)“教育促进可持续发展”主题会议和第二届“信息化与老年教育”——东方论道国际研讨会。
31.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开展新型学习型组织建设的研究和试点,探索建立学习型城市监测体系,并在黄浦、杨浦、宝山和崇明等4区开展试点,继续拓展学分银行企业教育学习成果积累转换工作,完成上海百万在岗人员学力提升行动总计划,逐步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构建长三角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联动共建格局。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32.完善培训市场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坚持“全面覆盖、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覆盖各类培训服务的综合治理体系。成立上海市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通过推广示范合同、健全预收费用管理制度、完善黑白名单制度等举措,加强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
九、坚持分类管理,促进民办教育规范有序发展
33.加强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健全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举措,推进指导选择营利性学校有序过渡。指导各区按计划、分步骤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秩序。
34.提升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试点民办高校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推进民办高校“强师工程”项目,推进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专业发展联盟建设,举办第二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启动民办中小学教师优秀团队建设计划。开展第三轮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项目)、民办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开展上海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
35.推进民办教育工作平台建设。建设民办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推进数据平台互联互通。建设民办教育人才培养平台,开展“民智计划”。建设市级教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平台,研制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建设长三角地区民办教育联动发展平台,召开2020年长三角民办教育协作发展会议。建设民办教育多元治理平台,加强民办教育协同发展服务中心建设。
十、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36.把好教师发展大方向。严把教师思想政治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顶层设计,研究制订“十四五”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推进经合组织(OECD)全球教育教师数据库建设,提升教师发展国际影响力。探索科学有效的教师评价机制,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痼疾。发挥中小学教师在家校互动中的引领作用。推广基础教育兼职教师试点工作。建立各区教师合理流动监测机制。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标准和考核认定办法,提升“双师型”教师比重。
37.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推进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和展示交流。开展教师和师范生教学能力比赛,以赛促学。加大职前教师教育力度,加强公费师范生管理。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和“1+5”专项能力提升培训。推动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培训规范化。对接“1+X”证书制度试点,培育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教师。加强高校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师资博士后、新教师岗前培训、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等工作。加大教师海外培养研修、访学进修力度。
38.建强高层次人才队伍。推进第四期“双名工程”。实施“海上名师工作坊”。评选新一批上海市特级教师。实施中职教师“种子计划”。建设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大高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推进高校青年英才揽蓄工程,厚植人才优势。推进国际人才数字画像库建设,为高校引育选用人才提供支撑。发挥上海高校人才工作联盟作用,优化高校人才转校补偿机制的操作办法。加强对高校高层次人才的服务保障。
39.激活人事制度内驱力。动态调整大中小学岗位设置比例,完善教师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聘用与管理,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评审,深化高校职称“放管服”工作。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扩大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探索建立高校社会服务参与收入分配新机制。完善创新团队管理办法,启动应用型高水平地方大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推进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
十一、统筹教育资源,提升教育对外开放和信息化水平
40.促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打造“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升级版,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中阿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院等重点项目,发挥教育在人文交流、智库建设方面的“桥头堡”作用。发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类中心”教师教育中心、上海亚洲海事技术合作中心、国际戏剧协会等的作用,推进国际组织创建、引进、培育及合作发展。加强来华留学生和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管理,支持和推动高校境外办学。
41.构建中外人文交流新平台。夯实既有的中美、中英、中法、中俄、中欧等中外人文交流重点工作。发掘上海国际友城潜力,培育发展新时代下友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拓展沪新机制、澜湄合作、东盟合作、南美和非洲国家和地区人文合作新平台。
42.提升涉外教育服务能级与水平。试点设立以招收长三角地区外籍人士子女为对象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吸引高端人才。扩大国际学生规模,提高学历生占比。服务临港新片区、自贸区建设。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依法依规做好教育涉外活动监管工作。
43.强化教育信息化基础建设。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动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完善上海教育城域网建设和运营模式,深入发掘教育应用,提升支撑作用。加强教育云服务及管理,推动云网融合。落实数据管理办法以及配套规范。推动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数据标准、统一认证服务、统一应用服务、统一接入。研制教育信息化十年规划(2021-2030)和“十四五”规划。
44.创新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应用模式。深化“一网通办”,优化教育管理流程,推动教与学模式重构,促进教育提质增效。推进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校创建。开展教育信息化基础应用平台建设。加强各学段教育信息化应用、资源、数据的衔接与统筹。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大规模智慧学习平台建设,提升网络课程及空间实效。促进以知识图谱为基础的内容与资源建设,深化数字教材建设。推进数字学校建设,提升师生信息素养。
45.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加强对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的统筹管理。开展教育行业互联网信息系统探测与梳理工作。深化“上海教育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功能,完善行业内通报和检查整改机制。推进教育行业网络与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组织教育行业网络安全攻防演习暨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提高教育行业各类信息系统应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能力。加强网络安全培训。
十二、培育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6.加强学校体育与卫生工作。落实《上海市学校体育工作管理办法》,推进学校体育“一条龙”育人体系建设。实施大中小一体化的学校体育课程改革,开齐开足体育课。开展中小学生体育素养评估工作,推进体育运动技能测试。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参赛工作,举办上海市学生运动会,举办第六届中国(上海)国际青少年校园足球邀请赛,做好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建设及奥林匹克教育、冰雪运动进校园等工作。推进近视防控措施,落实户外活动时间和教室灯光工程。依托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平台,推进“放心学校食堂”建设。完善学校卫生日常监管机制,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
47.推进学校艺术工作。落实《上海市学校艺术工作管理办法》,推进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完善艺术项目布局。推进中小学生艺术素养评估工作。围绕高校普及艺术教育、专业艺术教育和艺术师范教育三个重点领域,加强和改进美育教育教学。开展学生新年音乐会、大学生艺术展演、大学生创意节、长三角民乐展演、艺术师生基本功展示、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展示等活动。实施文教结合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文教结合项目建设。
48.推进学校科普和国防教育工作。提升青少年科学创新素养,编制学校科普教育“十四五”规划。开展第十八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举办第八届上海国际青少年科技博览会。开展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建设,推进上海市青少年科学研究院建设。推动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的新建项目落地。做好大中学生军训工作。建设上海市学生海防教育实践基地。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49.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与学生资助工作。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监测,重点关注用人需求下降的行业领域及企业招聘应届毕业生动态。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精准帮扶、拓宽就业渠道、深化职业生涯发展教育、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稳定。规范高校学生管理。制订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文件,加强资助育人。
十三、推进依法治教,保障教育改革发展
50.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工作。推动修订《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开展《上海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上海市校外教育促进条例》《上海市学前教育条例》等立法调研工作。建设八家“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推进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和高等教育“放管服”工作。推进教育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的落细落实。提升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机制,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
51.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全面完成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研制上海市属高校和中小学章程修订指导意见及指引文本。推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用足用好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各项宪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接受教育部和市人大对本市教育系统“七五”普法的总结验收。
52.推进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本市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做好年度“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工作。完成对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第三轮综合督政。推动本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研制幼儿园发展性督导实施意见。在部分区试点开展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效能监测。出台《上海市普通高中发展性督导评价实施意见》,开展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首轮发展性督导整改情况核查。推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分析、整改与应用。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形成高校分类评价指标3.0版,开展2020年高校分类评价工作。
53.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研制教育领域市与区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普通高中生均经费基本标准、中小学幼儿园以及高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各级各类教育政府拨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实施市属高校生均综合定额动态调整机制和社会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政策,优化内涵建设经费投入机制,提高经常性经费比例。加大“双一流”建设投入,保障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聚焦保障重点投入。深化委本部专项经费投入机制改革,优化高水平地方高校专项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市属高校教育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
54.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与审计工作。推进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教育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教育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不动产权证办理,稳妥推进校企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本市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推行审计全覆盖,加大对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力度。探索审计报告结果在同类单位公开。修订完善市属高校内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工作机制与方法。
55.推进学校后勤工作。推进学校后勤现代化建设,完善美丽安全校园监测指标体系。加强高校“保供稳价”和食品安全,完善高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进学校智慧后勤建设,完善上海市教育系统学校后勤综合管理平台。推动“高校后勤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服务育人示范岗”创建工作。做好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和防灾减灾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市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完善中小学后勤管理。
56.加强学校节能环保和生态文明教育。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推进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完善生态文明志愿服务体系。推进高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健全高校垃圾分类测评考核体系。完善学校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加强对学校节能考核和节能示范项目激励机制。推进学校能源审计和能效领跑者创建工作。推动学校组织实施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全面落实校园河长制,开展最美校园评选。
57.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开展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一体化建设,研制公共安全教育专题课程教学指南,推进公共安全共享场所建设,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师资培训及教研活动,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中小学公共安全知识竞赛和现场展示等活动。加强上海市学校安全中心建设,优化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强化安全管理平台应用。试点推进校园智能安防建设,研制智能安防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校方责任综合险。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集体活动用车管理。优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研制出台《关于本市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专门教育改革发展举措落地。深入推进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推进高校技防系统“十三五”规划建设。推进大学生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
58.深化教育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整体推进教育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帮扶工作,重点做好五省(贵州、云南、青海、西藏、新疆)的对口帮扶工作。落实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和“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加大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口精准帮扶力度,提升教师队伍人才培养水平,促进民族地区学生交流交往交融,着力实施教育消费扶贫,探索建设信息化远程教育扶贫模式。依托沪喀、沪果、沪遵、沪滇职教联盟,推动当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支持两地高校加强学科人才交流,携手开展帮扶协作。
59.完善教材管理工作机制。筹建上海市教材审查委员会,成立上海市教材管理中心,健全教材管理组织架构。研制本市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办法》《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办法》《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实施办法》的具体细则,加强对全市大中小学教材的规范管理。加强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的审核机制和教辅材料进校园的选用管理机制。
60.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开展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监督监测,组织中学生开展公共场所“啄木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高工程,组织开展第二十三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举办上海市推普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第二批市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举办2020年上海市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等系列大赛。开展2020年市民诵读节、留学生中国诗文诵读大会。推进“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遴选建设一批市级中华经典诵读基地。推进“书香校园”建设,打造有影响力的阅读品牌。做好普通话水平、汉字应用水平、实用汉语能力等测试工作。开展上海地方语言文化传承活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2020年4月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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