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模范教工小家”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工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04 浏览次数:272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文件

  

沪经贸工20223


关于开展建设“模范教工小家”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深入开展“教工之家”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工小家”建设层次和品位,促进“教工小家”建设的创新与发展,根据我校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建设“模范教工小家”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模范教工小家”建设活动的目的、意义

通过“模范教工小家”建设,充分挖掘现有“教工小家”的特色、亮点、优势,整合现有“教工小家”资源,进一步提升“教工小家”层次,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进一步助推文明校园、活力校园与和谐校园建设。

二、“模范教工小家”建设的基本要求

模范教工小家”建设活动要紧紧围绕学校的发展和教职工的需求,注重创新与发展;要在提升内涵、创建特色上下功夫,突出重点,捕捉热点,形成亮点,不断提高建“家”的层次和水平,形成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富有活力的“教工小家”。

模范教工小家”的风格力求多样、新颖,内容丰富多采,以增强“教工小家”的吸引力和生命力。

本单位的“教工小家”也可以与其他学院的小家或教工协会优势互补共长,资源整合共享,互助共建特色联合小家。

三、“模范教工小家”申报条件

1.加强组织制度的建设。有健全的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工会组织健全,并定期换届改选;每年定期召开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坚持开展民主评议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制度。

2.落实民主管理的要求。单位的行政工作和财务工作的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工会工作报告、经费使用等内容定期向大会报告;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渠道畅通,凡涉及重大改革发展规划、方案等提交大会审议讨论,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办法、条例等出台先提交大会审议通过。

3.提高职工素养的举措。注重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建设,有实施教职工素质提高的具体措施,重视教职工社团文化发展,特色明显,成效显著。

4.营造团结和谐的氛围。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全力支持工会工作;有良好的干群关系和劳动关系,工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围绕中心,主动关心教职工的职业发展,帮助青年教职工解决成长中的烦恼,主动解决教职工之间和家庭中的矛盾。

5.拥有“教工小家”及“妈咪小屋”的场所,并已配备一定的设施设备。

四、建设步骤与考核评比办法

1.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制定建“家”计划,并将建“家”计划的书面材料及申报表在316日(周三)前交校工会,同时电子版提交到邮箱wuyan@suibe.edu.cn

2.确定建设单位。校工会召开评审会议,讨论确定“模范教工小家”建设对象。根据逐步推进的原则,每期的建设单位不多于5个。

3.经费投入。凡被确定为“模范教工小家”建设的单位,工会将分批给予总额不超过10000元的配套建设资金。

4.建设周期:“模范教工小家”建设周期为1年,到期后进行新一轮建设申报。

5.验收评比:建设周期末,建设单位需进行汇报交流,由校工会组织专家评审会议进行评议,评出若干“模范教工小家”。

特此通知。


附件:教工小家建设申报表


校工会

202234


附件:教工小家建设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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