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委员会
关于在校内评选三八红旗手(集体)等荣誉称号的
通 知
各部门工会:
根据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沪人社奖[2012]6号)《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精神,为了表彰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性,激励我校广大女教职工积极投身学校内涵建设,经校党委同意,校工会拟在校内开展评选2011―2012年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心系女职工好领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范围及名额:
范围:本校符合评选条件的女性教职工和以女性教职工为主的集体。
名额: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三八红旗手的评选名额为3~4名,三八红旗集体1~2个。
2、“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优秀妇女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校、院两级专、兼职工会女干部。
评选名额:1~2个。
3、“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心系女职工好领导”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各单位、各部门的党政领导,性别不限。
评选名额:1~2名。
二、评选条件
1、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三八红旗手的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锐意进取、奋力拼搏、艰苦创业,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3)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且近两年来在学校内涵建设、更名工作等重大活动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2、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优秀妇女工作者的评选条件:热爱妇女工作,热心服务妇女群众。近两年在组织发动本单位妇女参与学校各类活动、促进妇女素质提高、推进女性成才、维护妇女儿童特殊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勇于开拓创新,妇女工作富有特色和成效;近两年来在学校内涵建设、更名工作等重大活动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3、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心系女职工好领导的评选条件:关心、支持妇女工作,积极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近两年所在部门妇女工作成绩显著、在学校内涵建设、更名工作等重大活动中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党政领导。(将本部门妇女工作纳入工作计划的、本部门妇女工作有经费保证的、部门领导班子中对于妇女工作有明确分工的部门领导优先。)
4、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三八红旗集体的评选条件
⑴ 三八红旗集体必须是以女性为主体(女性比例占50%以上)的单位、部门、教研室或专业,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⑵ 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
⑶ 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近两年来在学校内涵建设、更名工作等重大活动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评选方法
根据评选条件以民主推荐评比的方式提出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心系女职工好领导的候选名单,并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将候选名单以及所填写的“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三八红旗手(集体)登记表”于
校内评选结果出台后,从中推荐人选参评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或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等相关荣誉。
四、评选要求
1、各部门工会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评选工作,把评选作为发现、宣传、推荐女性人才的过程,运用各种形式积极认真做好三八红旗手(集体)等先进的评选、宣传工作。
2、要按照坚持标准、扩大民主、严格程序的原则,组织考察把关,统一公示,充分体现我校女性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3、评选工作要重点关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第一线的女教职工,校级干部不参加评选。
4、已获得同类荣誉者如无新的特殊贡献原则上不推荐参加此次同类荣誉评选。
五、注意事项
1、各类先进推荐表、登记表、公示样张电子版可在“校工会网站――工会发文”内下载;
2、各类先进所在单位名称请用全称;
3、各类先进推荐、登记表内“主要事迹”栏必须填写,字数在300――500之间;
4、上报各类先进正式登记表纸质均一式两份,另将电子版发至校工会办公室邮箱:gaoyechief@163.com。
六、奖励办法
于2013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授予校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心系女职工好领导荣誉称号并予以奖励。
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