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文件
沪经贸老干办〔2023〕24号 签发人:董伊金
离退休教职工党建主题活动
成果奖励办法
开展离退休教职工党建主题活动有利于增进老同志对党的深厚感情,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信念;有利于激励老同志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和正能量作用,助力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为进一步激励更多老同志参加离退休教职工党建主题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的范围
1.离退休教职工党建主题活动专指由上海市委老干部局、上海市教卫党委老干部处、上海市高校退管会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发起,由离退休党委和老干部办公室负责落实或由离退休党委和老干部办公室发起的有专门主题的党建活动。
2.离退休教职工党建主题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有专门主题的征文、诗歌、书法、篆刻、绘画、摄影、建言献策、专题演出等。
二、奖励的条件
1.离退休教职工党建主题活动的开展应该有作为主办方的正式通知或工作方案作为依据。
2.离退休教职工党建主题活动的成果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上级主管部门的颁奖发文或证书;
(2)学校离退休党委会或老干部办公室部务会议讨论奖励的相关决议。
三、奖励的等级和金额
1.离退休教职工党建主题活动成果评奖的奖项标准一般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离退休党委和老干部办公室开展的党建主题活动不设优秀奖)。
2.离退休教职工党建主题活动成果获得上级主管部门颁发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和200元奖金或等值的奖品。获得学校颁发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分别奖励400元、300元、200元和100元奖金或等值的奖品。获得离退休党委和老干部办公室评定为个人成绩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奖金或等值的奖品。
3.离退休教职工党建主题活动成果如获得离退休党委和老干部办公室推荐并被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收录或展示的,参照离退休党委和老干部办公室评定的一等奖予以奖励。
4.特别重大的主题活动成果,如获得全国性主题征文的奖励,可突破此办法的奖励金额限制,但须通过离退休党委会决议,且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元。
5.对以团队形式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党建主题活动的奖励,如有评奖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标准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300元。如没有评奖的,参照三等奖标准奖励。
6.其它参与党建主题活动成果的奖励可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四、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老干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离退休党委、老干部办公室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