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学院代表队蝉联第三届华东区“激扬杯”辩论赛冠军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8 浏览次数:391


 

2015425日,第三届华东区“激扬杯”高校法学学生辩论赛决赛在福州大学举行,本次决赛也作为“法治中国与法律教育”研讨会暨华东地区法学院院长/书记联席会议的分会场。

决赛采取循环赛制,来自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福州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的三支队伍就“侠义精神与社会法制并行不悖还是格格不入”分别持正反双方观点,各进行两场比赛,总共三场比赛。

25日上午与福州大学的比赛中,我校作为反方以“侠不具有审判者资格及权力”;“侠以主观判断取代社会是非标准”两个焦点与福州大学提出的“侠能解决法制无法解决的问题”展开激烈辩论。下午与浙江师范大学的比赛中,我校作为正方提出了全新的论点:侠的判断标准源自社会。

经过激烈的唇枪舌战,最终我校代表队蝉联冠军,法学院2012级行管专业马滕雯同学荣获全程最佳辩手。

本届赛事初赛于2014年在上海大学完成,包括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福州大学、临沂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和上海大学八支代表队参赛,其中三支队伍进入决赛。决赛的循环赛制本身对于辩论而言并非易事,并且要在同一天就同一辩题转换立场,更是加重了挑战,我校辩论队学生积极克服困难,开拓思路,最终获得比赛胜利。

 

带队教师:冯予婧

参赛学生:马滕雯、兰瑞、陈韦伦(法学院)、傅秋成(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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